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古长城遗址保护方案招标
?招标编号:SXZB-1612 1043TMF017/01
项目名称: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古长城遗址保护方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古长城遗址保护方案已由同煤经企字[2016]9号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北辛窑矿井田存在古长城遗址,做环评需要有古长城遗址保护方案。
2.2 招标内容: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业有限公司古长城遗址保护方案的编制和审批。
2.3建设地点:山西省宁武县大同煤矿集团北辛窑煤矿
2.4服务周期:60日历天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及报名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有文物保护方案项目的编制经验,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近三年从事过文物保护方案编制项目的业绩,且编制质量达到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或批复文件等)。
3.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被授权人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需提供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质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1针对此项目的法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4.2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代码证(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
4.5 文物保护方案编制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或批复文件等);
4.6 报名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需要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周六、日不休息),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