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1-#4机组2017年灰水脱硫系统设备运行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HDZQ-SCZB2017036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不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将被否决
五、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内容:
1、工程名称: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1-#4机组2017年灰水脱硫系统设备运行
2、项目地点:山东省章丘市
3、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4、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四台燃煤机组(2×145MW;2×335MW)的灰水、脱硫设备的运行调整,投标方承包招标方以下范围内的设备运行管理,负责所有设备的运行操作,运行参数调整和运行台账记录。对负责管理的设备按照招标方制度和规定定期巡视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及时登录FAM管理系统或向招标方及时反映。在无直接迫使脱硫停运的重大缺陷条件下,通过对脱硫设备的调整保证脱硫系统达标排放。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六、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由低至高依次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二级、一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二级、一级、特级),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335MW机组及以上运行3年以上运行业绩,投标人在运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生产安全质量问题,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信息),否则不予采纳。
4、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工程需要。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服务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
2、公告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