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电袋除尘器电区检修工程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SDJS-2017-0090
2.工程概况:
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1、#2炉)电袋除尘器是由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改造的电袋复合除尘器,#1炉电袋除尘器于2013年年底投运,#2炉电袋除尘器于2013年年初投运。在电袋复合除尘器中,先由前置电场捕集烟气中的绝大部分粉尘,再经过布袋除尘器收集剩余细微粉尘。电袋复合除尘器中前置电场的预除尘作用和荷电作用可大大降低布袋除尘器的阻力上升速率,延长滤袋的清灰周期、节省清灰能耗。
每台炉配2台电袋复合除尘器,按一电三袋布置,布置方式:电袋除尘器采用水平进风、水平出风方式。电场区按两个独立小分区供电,以保证电场的安全、稳定运行,同极距为400mm。本体漏风率≤2%,过滤风速≤1.1m/min,除尘器运行寿命30年。#1、#2炉电袋除尘器电区部分自改造投运以来一直未进行综合性检修,本工程主要进行#1、#2炉电袋除尘器电区部分综合性检修,达到恢复电区性能效果。
招标范围:
1、#1炉电袋除尘器电区内部检修;
2、#2炉电袋除尘器电区内部检修;
3、#1炉电袋除尘器气流均布板更换200㎡;(气流均布板由甲方提供)
4、#2炉电袋除尘器气流均布板更换200㎡;(气流均布板由甲方提供)
注:本工程内容包括#1、#2炉电袋除尘器检修,不能同时进行,具体检修过程要根据招标人机组检修安排分两次进行。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计划工期:#1炉电袋除尘器电区检修工期20天,#2炉电袋除尘器电区检修工期20天,从检修开工之日起算起。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最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300MW及以上机组同类工程项目不少于5个;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22日至2017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