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技术监督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0724-1600C12N5161
三、建设单位: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本项目为贵州粤黔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监督服务项目,通过技术服务了解机组性能、指标,为运行、检修提供真实参考数据,提高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
七、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4号机组技术服务项目及公用系统技术服务项目。详见《技术监督服务项目技术规范书》。
八、工期要求: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资质:同时具备电网工程类甲级调试能力资格、电源工程类甲级调试能力资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
3. 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5. 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 业绩要求: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类似项目的成功业绩2台机组及以上。
8.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否则投标报名无效。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7年2月22日-2017年2月28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2017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