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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协议、定点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设计专用部分:1.谈判采购项目情况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协议谈判采购(设计)(采购编号:301745-SJTP)建设资

 设计专用部分:

1.谈判采购项目情况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协议谈判采购(设计)(采购编号:301745-SJTP)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采购应答人(以下简称“采购应答人”)就项目谈判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采购应答文件。
2.谈判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2.1谈判范围及具体项目详细内容详见谈判采购公告附表《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协议谈判采购(设计)项目需求一览表》
2.2本次谈判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 采购应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采购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谈判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n)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夫妻关系的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6)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应输变电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工作由牵头方完成。
(7)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未在采购说明书中明确要求应用国家电网标识的,投标人不得随意添加标识应用内容。拒绝应答人额外添加标识应用项目的服务。
(8)根据实际情况,采购项目中确需使用国网标识应用的,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手册》的相关要求。
(9)各标包通用资质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类似业绩。
3.1.2 专用资质要求
(1)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勘察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勘察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其他工程资质要求:
小型基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5)其他工程资质要求:详见《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协议谈判采购(设计)项目需求一览表》对应的相关内容 。
3.2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企业近3年内至少具有过1项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任务;或企业近3年内至少具有过3项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设计任务;或企业近3年内至少具有过3项单项工程设计合同额(或结算价)100 万元以上的输变电设计任务。(上述工程已竣工投产,设计项目质量合格)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企业近3年内至少具有过 1 项110kV及上输变电工程设计任务;或企业近3年内至少具有过3项单项工程设计合同额(或结算价)30万元以上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任务。(上述工程已竣工投产,设计项目质量合格)
(3)其他工程业绩要求:无。
3.3 信誉要求
潜在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3.5 项目设总(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相同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设计经验。
3.6 财务要求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施工专用部分:
1.谈判采购项目情况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协议谈判采购(施工)(采购编号:301745-SGTP)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采购应答人(以下简称“采购应答人”)就项目谈判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采购应答文件。
2.谈判范围:
2.1谈判范围及具体项目详细内容详见谈判采购公告附表《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协议谈判采购(施工)项目需求一览表》
3. 采购应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采购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n)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夫妻关系的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4)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5)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未在采购说明书中明确要求应用国家电网标识的,投标人不得随意添加标识应用内容。拒绝应答人额外添加标识应用项目的服务。
(6)根据实际情况,采购项目中确需使用国网标识应用的,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手册》的相关要求。
3.1.2 专用资质要求
(1)220千伏变电土建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110千伏及以下变电土建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5)35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6)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7)其他工程资质要求:详见《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协议谈判采购(施工)项目需求一览表》对应的相关内容 。
3.1.3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220千伏及以上项目: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同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110千伏及以下项目: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同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3.1.4质量要求:
110千伏及以上项目:达到国家有关电力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新建110千伏及以上工程达到国网公司(省公司)达标投产、优质工程标准,并获得国网公司(省公司)达标投产、优质工程称号。确保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并不得发生一般质量事故。
35千伏及以下项目:新建工程达到优良等级,改扩建工程达到原质量标准。
3.2 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自然年内,采购应答人具有与谈判采购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采购应答人具有的比谈判采购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自然年内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
③ 其他: / 。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配网改造工程、通信工程
①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自然年内,采购应答人具有与谈判采购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采购应答人具有的比谈判采购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自然年内项目经理和项目部主要成员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
③ 其他: / 。
(3)其他工程业绩要求:
营销表计改造施工项目:采购应答人必须具有充足的施工人员;采购应答人需提供相关施工人员的技术资格证明;采购应答人的施工能力需达200户/每天及以上;采购应答人应充分考虑到本次谈判采购工程工期要求的施工能力,其已承接其他客户的工程和本次若中标后承接的工程,不可以大幅度超过自己的施工能力,否则将视为违背商业信用和诚实的原则。采购应答人应充分预计到:若中标并签订合同,在收到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款后,还应具备充足的资金,确保本次中标工程所需材料购置。任何因资金问题造成推迟竣工和其他履约缺陷,采购应答人不可推卸合同规定其应负的责任。
质量要求
安装工程分项及分部工程合格率为100%,单位工程优良率为100%;电气安装工艺优良;不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工程无永久性质量缺陷;工程带负荷一次投运成功;周采集调试成功率95%及以上。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谈判采购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自然年内;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自然年内;
4.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3 信誉要求:
潜在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4 安全质量要求
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采购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采购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采购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采购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财务要求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2013年至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监理专用部分:
1.谈判采购项目情况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协议谈判采购(监理)(采购编号:301745-JLTP)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采购应答人(以下简称“采购应答人”)就项目谈判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采购应答文件。
2.谈判范围:
2.1谈判范围及具体项目详细内容详见谈判采购公告附表《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协议谈判采购(监理)项目需求一览表》
3 采购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谈判采购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潜在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n)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夫妻关系的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5)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6)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未在采购说明书中明确要求应用国家电网标识的,投标人不得随意添加标识应用内容。拒绝应答人额外添加标识应用项目的服务。
(7)根据实际情况,采购项目中确需使用国网标识应用的,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手册》的相关要求。
3.2 专用资格要求:
3.2.1 资质要求
(1)220千伏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2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其他工程资质要求:
详见《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框架协议谈判采购(监理)项目需求一览表》对应的相关内容 。
3.3 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自然年内,采购应答人具有与谈判采购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工程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采购应答人具有的比谈判采购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 其他: / 。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①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自然年内,采购应答人具有与谈判采购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2项。采购应答人具有的比谈判采购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 其他: / 。
(3)其他工程业绩要求: / 。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谈判采购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自然年内;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自然年内;
4.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3.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采购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采购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采购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采购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5 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电力行业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业绩要求: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自然年内具有同等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类似工程总监或总监代表经验。
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自然年内具有同等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类似工程总监或总监代表经验。
(3)其他要求:
年龄要求:不超过65岁。
同期担任总监的项目数量限制: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0 。
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 1 。
3.6 信誉要求:
潜在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7 财务要求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 2013 年至 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其他服务类专用部分:
1.谈判采购项目情况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定点谈判采购(其他服务)(批次编号:301745-QTTP)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国网新疆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采购应答人(以下简称“采购应答人”)就项目谈判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谈判采购范围
2.1谈判采购范围及具体项目详细内容详见谈判采购公告附件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定点谈判采购(其他服务)项目需求一览表》”。
3.采购应答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谈判采购要求采购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谈判采购项目同一标包竞谈。
(n)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夫妻关系的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
(4)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5)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未在采购说明书中明确要求应用国家电网标识的,投标人不得随意添加标识应用内容。拒绝应答人额外添加标识应用项目的服务。
(6)根据实际情况,采购项目中确需使用国网标识应用的,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手册》的相关要求。
(7)各标包通用资质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类似业绩。
3.1.2 专用资质要求
其他服务类项目采购应答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定点谈判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中各项目相关要求。
各标包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详见附件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定点谈判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注:1. 类似工程项目是指与谈判采购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2. 在建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3. 投产工程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
3.1.3信誉要求
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首次应答文件递交之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首次应答文件递交之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1.4安全质量要求
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首次应答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年内发生因采购应答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采购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采购应答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1.5财务要求
采购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2)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谈判采购工程项目实施需要。
设计、施工、监理、其他服务类通用部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应答人以在《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网站(登陆注册网址:http://newbidding.xj.sgcc.com.cn或220.171.1.158)下载的电子版采购文件为准。采购应答人应在《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网站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购买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网站“公共信息”——“投标单位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谈判采购公告附件1《投标单位电子钥匙办理指南》)”下载,所有文件请仔细阅读。
特别提示: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采购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购买采购文件失败,后果由采购应答人自行承担。
4.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 年 2月22 日至2017 年 3 月1日 18时(北京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网站凭电子钥匙购买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每包售价1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4.4采购文件购买费用须通过潜在采购应答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5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财务管控系统的有关规定要求,凡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要参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6年批次集中规模采购项目的,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要求办理采购文件的购买事项:
(1)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直属或下属单位或集体企业参与投标的,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办理对公业务窗口以现金交款形式支付采购文件的购买费用;以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同城支票等其它形式支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2)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直属或下属单位的,在给被授权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办理用于购买采购文件的借款事项时,不得以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收款单位作财务挂账处理,而应以被授权代表人(或委托经办人)个人借款的科目作挂账处理。
4.6 采购应答人必须先登陆《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登陆注册网址:http://newbidding.xj.sgcc.com.cn或220.171.1.158)网站执行所投标包的网上点击购买操作。操作完成后,采购应答人应及时通过公告规定的方式支付所投标包的谈判采购文件购买费用。
4.6.1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单(包括缴纳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填写要求:
(1)各投标单位在进行银行汇款或转账时,需在汇款单备注栏信息中明确写清楚所投标的批次编号+业务类型。如:参加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非物资谈判采购(其他服务类)标段四 包1 谈判并缴纳标书费,则应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清晰写明:3017B1-QT-04-01,bsf(注:编号与业务类型之间用逗号(不区分全角半角)分隔开,便于系统自动识别)
(2)由于各银行对备注栏信息长度要求不一致,根据统计分析备注信息总长度不应超过20个字符。
(3)对应两大业务类型的标准简称为:标书费---bsf、中标服务费---zbf。
以上要求仅限于通过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两大类款项。
4.6.2谈判采购文件购买信息的填写与备案要求:
请按下列表样格式认真填写谈判采购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表,并务必在购买谈判采购文件截止日之前将已填写好的购买信息备案表传真至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便我方进行登记备案。
谈判采购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表
应答单位名称 请在此处填写正确、完整的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
参与批次名称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2017年第一次服务定点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及标包号 例如:301745-QTTP-001 包1
301745-QTTP-002 包1
票据粘贴处
备注:
1、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请将银行电汇凭证复印在此处,并传真递交本表。
2、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所属单位购买采购文件,并在当时递交本表的,递交本表时请出示购买采购文件发票,在此处注明发票号。
应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谈判采购文件购买信息核实确认人:廖流菖、马瑞
电 话:0991-2920039
传 真:0991-2920318
注:参与谈判的应答必须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并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未通过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并履行登记备案的单位或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登记备案名称必须采用全称,并且与谈判应答文件编制单位及盖章名称完全对应,标书费所采用的单位名称须与登记备案名称一致,不接受其他单位、个人或组织为其所办理的汇款或票据;否则,其参与该次谈判的所有行为均作无效处理)。
收到上述文件核对无误后,将在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平台上为采购应答人开通采购文件下载功能。
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答人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均不会被审核确认,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1)应答人所应答标包与购买费用合计金额存在不一致;
(2)网上报名单位名称与汇款单位名称不一致;
(3)《谈判采购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表》的传真件页面字迹模糊不清的。
4.7 采购应答人对谈判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须在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日历日)前将问题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招标工作部(传真号码:0991-2920318),澄清中必须写明谈判采购名称、采购编号、标段号、包号、项目名称及需澄清的问题,落款加盖公章,回复澄清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按照要求递交的澄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因此而造成的责任由采购应答人自行承担。
5. 采购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采购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3月8日14时,地点为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采购应答文件电子版递交截止时间同上。
采购应答文件(包含报价文件、应答文件以及电子版)于2017年3月8日10时-14时递交到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
5.2 首次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采购应答文件和电子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采购应答文件及采购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采购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应答人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 年3月11日10时
地点: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六楼多功能厅(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
应答人需在2017 年3月11日10时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候,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
二次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未按照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制作二次报价或者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答人自行承担。
多次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若有):另行通知,未按照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制作多次(若有)报价或者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答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网(登陆注册网址:http://newbidding.xj.sgcc.com.cn或220.171.1.158)上发布谈判采购公告,谈判采购公告将明确对采购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等事宜。
8.重要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精神, 在商务文件中必须编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8.1.请采购应答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采购应答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其采购应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8.2.根据最高检会【2015】3号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为2个月,请采购应答人接续办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谈判采购文件购买登记:廖流菖、马瑞
电 话:0991-2920039
传 真:0991-2920318
地址: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506室(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
谈判业务咨询:王新河、廖流菖、马瑞
电 话:0991-2920318、2920039
地址: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506室(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1118号物资大厦)
邮编: 830013
招标代理公司财务信息(请电汇或网银支付)
开户银行:建行乌鲁木齐市天津路支行 行号:105881000374
开户名称: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名称:国网新疆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5001619900052503220
标书费发票: 0991-2929521李娜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网站谈判采购文件购买操作确认人(由代理机构统一确认)联系电话:0991-2920039
网站技术问题咨询联系人:范宝龙 联系电话:0991- 2920315
友情提示:各采购应答人按照公告要求,在采购文件购买截止日前,先登陆《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登陆注册网址:http://newbidding.xj.sgcc.com.cn或220.171.1.158)网站执行所投标包的网上点击购买操作,同时将《谈判采购文件购买信息备案表》传真至0991-2920318,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在新疆电力公司招投标业务应用平台上为采购应答人,按照传真发送的先后顺序对各采购应答人开通采购文件下载功能。传真发送一个工作日后但仍未开通采购文件下载功能的采购应答人及时与购买操作确认人联系。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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