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备案字[2016]40号文备案,项目建设业主为广西防城港西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询价人为广西防城港西江能源有限公司。现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MWp)光伏组件及支架监造服务进行询价。
2.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栏冲村
项目建设内容:
(1)建设总容量为40MWp的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包括渔业养殖大棚、大棚基础、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交流升压系统、监控系统、安保系统、防洪排水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和设备基础等。本项目将若干晶硅光伏组件串联组成光伏组件阵列铺设于渔业养殖大棚上,光伏组件阵列直流电能接入组串式并网逆变器后逆变为三相交流电能,再接入35kV欧式箱变就地升压为35kV,然后通过集电线路汇流至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
(2)建设总容量为80MWp送出工程,包括本项目综合楼、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110kV单回路铁塔架空线路、 220kV中路变电站的110kV侧备用间隔位置上新建的并网间隔,线路直线距离约8km,导线截面选定为185mm2(以最终批复为准)。
(3)建设配套的光伏监控、保护、通信、计量、远动、调度自动化等系统。
3.本次询价范围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MWp)40MW的光伏组件全程生产监造(40MW组件只为一家供货商)、40MW的支架全程生产监造(40MW支架只为一家供货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进料检验审查、供应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原材料和零部件质量控制、生产工艺质量控制、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质量控制、成品质量控制、包装运输检查、现场到货验收、组件及支架成品第三方实验室试验等。
4.监造服务期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光坡镇8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MWp)为询价人通知明确的起算时间至光伏组件及支架运抵施工现场到货验收合格;
5.监造方式及服务地点:
5.1监造方式:驻厂对光伏组件及支架全程生产监造、项目施工现场到货验收、第三方实验室试验;
5.2服务地点:组件及支架生产工厂(具体地点按业主和生产厂家约定的工厂所在地)、第三方实验室、项目现场等。
6.报价人资格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应具有依据IEC标准或国家标准对光伏组件及支架的性能和安全进行测试认证的能力;
(3) 2014年以来承担过至少3个及以上光伏电站(单体规模在20MWp及以上)光伏组件及支架监造业绩;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5)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价;
(6)无停业、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未在广西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有效期内;2013年12月份以来未有在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所实施的项目中因质量、进度等原因而被约谈并处罚;2013年12月份以来报价人未有在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的情况;报价人未有在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主动放弃中标的行为。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8)需提供报价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
6.2 凡有意报价的报价人,请于2017年2月22日起至2017年2月2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