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吉镇老城区三条主街道路灯升级改造项目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那吉镇老城区三条主街道路灯升级改造项目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GC006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那吉镇老城区三条主街道路灯升级改造项目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阿发改行审字[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荣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阿荣旗那吉镇。
2.2招标内容:需安装照明灯具361盏,其中福利路安装景观灯98盏;振兴路安装景观灯129盏;体育路安装景观灯134盏。
2.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40日历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0496323.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投标人必须为生产或销售路灯的企业,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年检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那吉镇老城区三条主街道路灯升级改造项目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1
209926.00元
152443591913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