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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食品工业园区东路道路及配套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单县食品工业园区东路道路及配套施工招标单县食品工业园区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单县食品工业园区东路道路及

单县食品工业园区东路道路及配套施工招标

单县食品工业园区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单县食品工业园区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经单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筹(棚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单县食品工业园区东路(南樊路至工业园区南路)工程施工
2.2项目地点:单县食品工业园区东路(南樊路至工业园区南路),招标人指定位置;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单县食品工业园区南路道路及配套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道路工程、路沿石侧沿石埋设、人行道路铺装、行道树种植、绿化景观和亮化工程等。道路长度约1250米,投资金额约1500万元。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七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起讫桩号以招标文件以准):
一标段:道路工程施工;
二标段:雨、污管网工程施工(起讫桩号K0+0—K0+625);
三标段:雨、污管网工程施工(起讫桩号K0+625—K0+1250);
四标段:路沿石、侧沿石埋设;人行道路铺装;行道树种植工程(起讫桩号K0+0—K0+400);
五标段:路沿石、侧沿石埋设;人行道路铺装;行道树种植工程(起讫桩号K0+400—K0+800);
六标段:路沿石、侧沿石埋设;人行道路铺装;行道树种植工程(起讫桩号K0+800—K0+1250);
七标段:路灯工程。
注:投标人可参加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无违规、违法或不良记录行为,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的资质及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应已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公开共享专栏从业企业数据库)中填报并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否则不予接受报名;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2)二、三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3)四、五、六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4)七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3.3本次招标,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投标单位2016年1月至12月 (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投标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若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也必须携带为其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3.4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了其它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视为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并被追责;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禁止分包或转包,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被追责。
4.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3月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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