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蒙古中学风雨活动室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XSGGGC-2017-GKZB-FJSG/JL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锡林浩特市蒙古中学风雨活动室工程由锡市发改字【2016】1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建设单位为锡林浩特市蒙古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风雨活动室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2 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蒙古中学校内;
2.3 建设规模:地上一层局部二层,地下一层,层高10.20m,建筑面积:3199.4m2。
2.4 质量等级: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5 计划工期:2017年4月15日-2017年10月15日;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并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 施工企业: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为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具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建造师;
3.4监理企业: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为本企业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
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拟投标的区外企业必须按照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要求,获得外进企业入区承揽业务的资格。
注: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后审)
施工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必须获得入区承揽业务资格(以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注册建造师及五大员证(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且建造师及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监理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即可)、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户许可证、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必须获得入区承揽业务资格(以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通告查询结果为准)、本企业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
1) 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本企业拟派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及劳动合同,任何缺项都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2)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完成报名后下载的投标企业报名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3)开标时,携带以上要求证件、资料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整洁清晰并加盖公章以备审查。
5.投标报名
5.1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3日8:30至2017年3月1日17:30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施工1000元,监理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