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部航煤装置原料过滤器更新改造项目 撬装式过滤器招标
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石化炼油部航煤装置原料过滤器更新改造项目 所需撬装式过滤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0315-2117-153-B1
2.项目内容:上海石化炼油部航煤装置原料过滤器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撬装式过滤器\Q=120000kg/h 25μm 6000×3000×5000 16026D-JL/7102 Q245R/S31603 1.00 套 包1-撬装式过滤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5月25日、上海石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供货商必须是航煤过滤器航监委认证生产厂家,五年内在石油石化行业内油品炼制生产装置、储运系统中有2家以上的与标的物类似产品合格运行2年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算起)的设备制造销售业绩,并且其产品在国内3号喷气燃料生产装置有可靠使用业绩。请提供相关合同证明和使用方证明。 2.有效资质认证证书:取得ISO9000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 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2、 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0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技术偏离。 4、供应商产品符合GB/T21357-2008喷气燃料过滤分离器通用技术规范和GB/T21358-2008喷气燃料过滤分离器相似性技术规范,并且为国产航空(舰艇)油料鉴定委员会(简称“航鉴委”)认可企业或已向航鉴委申报过滤器滤芯质量评价现场审核。 5.连续三年利润率:需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连续三年总利润大于0。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2月23日8:00时至2017年3月1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