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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消防站及黄河南路消防站建设项目基建临时施工用电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消防站及黄河南路消防站建设项目基建临时施工用电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消防站

 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消防站及黄河南路消防站建设项目基建临时施工用电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消防站及黄河南路消防站建设项目基建临时施工用电工程已由相关机构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公-安消防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东风南路消防站及黄河南路消防站建设项目基建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2.2招标编号:XCZB05-1701019 
2.3项目规模:东风南路消防站规划为二级消防站,建筑总面积2700平方米;黄河南路消防站规划为特勤消防站,建筑总面积8400平方米(含地下);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4建设地点:东风南路消防站位于东风南路西与康宁街南侧,黄河南路消防站位于黄河东路西与祥盛街北侧;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以及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办理供电手续、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未划分多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肆级及以上资质、承修肆级及以上资质、承试伍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项目;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已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完成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能重复使用);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3.6其他要求
  3.6.1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具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6.2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提供报名单位2015年7月1日以来为项目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明细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
  3.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后,方可参与报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再要求提供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
  4.1.3拟派项目经理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安全员证(电力部门)、劳动合同,无在建和无正在承接工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4.1.4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1.5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6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完工)验收证明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4.1.7拟派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
  4.1.8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所查询的相关企业、股东的网页版信息;
  4.1.9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9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2日~2017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于2017年02月22日~2017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资料费用:500元/份;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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