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采油厂2017年房屋建筑类维护改造工程招标
第三采油厂2017年房屋建筑类维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757068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要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对第三采油厂2017年房屋、井场、场站维护、改造、扩建以及其他项目的土建配套等,按招标人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预计全年总投资额1200万元。
2.2招标范围:第三采油厂2017年井区部、工房、料库、场站房屋、值班室、标准化井场、生活体育场所等建筑类维护改造等单项投资200万元 (不含200万元)以下的项目(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拟选定10家承包商。
2.3施工地点:第三采油厂所在陕西、宁夏部分区县。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
3.3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3.7企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9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3月1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报名相关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4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