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招标
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HWZ2016-649FW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
项目预算:人民币肆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4,375,000.00);
注:因本项目招标时无法确定需处置的污泥总重量,故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结算时采购人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污泥处置费每吨单价×处置污泥吨数结算合同价款。投标污泥处置费每吨单价报价上限为350元,报价超出此单价报价上限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或至采购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如西部地区污泥处置厂能顺利建成并投产,则甲乙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注:项目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投标报价超出上述预算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投标人须具备市级(含)以上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资质证书(①证书的严控废物处理类别及规模中:污泥处理能力不低于每年2万吨;②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预留本项目的污泥处理额度不少于2万吨(格式见附件1.3.1));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只有按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中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2月21日 08:30 至 2017年02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