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工程项目名称: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增设暖风器系统改造工程
1.2工程项目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工业园区
1.4本标段名称: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增设暖风器系统改造工程
1.5项目概况: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在除尘器与空预器之间增设了低低温省煤器系统,新增的低低温省煤器系统只用来加热凝结水,有进一步优化的潜力。为了挖掘现有低低温省煤器的节能潜力,同时改善空预器运行环境,减缓积灰和腐蚀情况,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设暖风器系统改造是必要的。机组进行增设暖风器系统改造后,一方面能够提高空预器冷端温度,减缓空气冷端腐蚀和堵塞,降低空预器运行阻力,降低引风机电耗;另一方面能够提高锅炉效率,深度挖掘现有低低温省煤器节能潜力,提高机组运行经济性。
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机组暖风器系统的产品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冷\热态调试总承包。投标方负责本工程从合同签定开始到试运行结束最终交付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产品设计、供货、施工、安装(包括对原有设备改造、拆迁、恢复工作)、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考核、试验、检验、试运行、消缺、最终交付和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招标方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投标方提供的设计、供货以及安装和调试等工作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等有关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9.投标人最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在加装暖风器或低温省煤器类改造业绩,并成功投运6个月以上,要求提供业绩清单和合同复印件;
10.投标人须为制造型实体企业,主要换热元件不允许外协加工,本项目为EPC改造工程项目,本项目施工允许分包,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资质和优良运行业绩。其中、投标人施工的分包方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分包商必须征得招标方同意;
1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或类似通过有效认证的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2月22日9:00起至2017年02月28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38元。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5.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1.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