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华能井冈山电厂厂区垃圾清运承包
项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河东镇
项目规模:2×300MW+2×660MW发电机组
2、招标范围
华能井冈山电厂厂区、原基建生活区(现常驻施工单位住地)、候班楼等生产和生活产生的各类垃圾(包括设备包装袋、包装箱等)、厂区范围内施工和维护单位的生活垃圾及四台机组大小修所产生的工业垃圾。现场整治清理出来的各类垃圾。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实施的突击性清运任务。由乙方负责上述垃圾的收集、外运并按地方相关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置。各垃圾点周边2米以内范围的清洁卫生。乙方按甲方要求每天至少两趟清运完当日产生的各种生产(工作)、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燃运翻车机处及各转运站的煤杂物,包装物,保持不间断清运。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环卫主管部门颁发的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资质证书;
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需具有不少于3项20吨/日以上垃圾清运工作业绩,证明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并提供对方的联系方式;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4.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2月22日9:00起至2017年02月28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费:1038元。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5.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1.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