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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新能源一体化平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新能源一体化平台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就本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广核新能源一体化平台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的招标人,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邀请贵方提交密封的方案建议书。

在本次采购中,招标人将采用两阶段招标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广核新能源一体化平台开发项目
1.2 项目概况: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由风电、太阳能、水电、节能、综合能源及国际业务等多业态组成,目前企业内网门户未完全统一、信息化平台技术架构未完全统一,尚不能实现“一个平台、一个面孔”的企业全球化、标准化发展要求。随着公司项目的全球化投资建设,电场的大规模投入使用,对信息共享能力、数据存储能力、处理能力、信息平台快速建设和扩展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需要一个更强有力、更稳定、更有扩展性的业务平台进行支撑。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2 项目工期:本项目要求完工时间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工期节点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 第一阶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的独立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动表)、最近三年的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提供相应的联系人信息)、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提供相应的联系人信息)、以及完税证明文件(提供经过年审的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即可),不处于以下任意一种状态中: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工,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4)投标人应具有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应具备至少2个合同总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纯软件开发或实施项目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位法人报名申报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直接废标。
*满足第一阶段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方案征集邀请函第3条)的投标人方能进入方案征集资质综合评价阶段和技术方案综合评价阶段。技术方案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将得到最终的中标人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第一名3万元人民币、第二名2万元人民币、第三名1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
4、 方案征集书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方案征集书。第一阶段向投标人提供方案征集邀请书的电子版本。
4.1 时间:2017年2月14日至2017年2月1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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