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受浙江大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2017年零星采购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现邀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标为单位进行投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最高投标单价限价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2本次招标为框架招标共分三个包目,中标后合同签订额度分别为:
包目1:人民币:伍佰万整;
包目2: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
包目3:人民币:肆佰万元整。
3.交货期、交货地点要求
交货期为:合同中明确
交货地点:合同中约定
4.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4.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范围涵盖同一包内所有物资的全部规格和型号。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4)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
(5)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在国内货物招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c. 被责令停业的;
d.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e.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f.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实行网上发售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3日至2017年0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