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中州路、汉魏路电力通道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受偃师市首阳新区建设办公室的委托,现就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中州路、汉魏路电力通道工程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6]02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
中州路西起汉魏路、东至相国大道,沿道路中北48米处全线铺设电力管道;汉魏路北起永宁路、南至滨河大道,沿道路中东32.5米全线铺设电力管道。
2、建设地点:偃师市中州路、汉魏路;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标段划分:共二个标段:施工标、监理标;
5、招标内容:中州路西起汉魏路、东至相国大道,沿道路中北48米处全线铺设电力管道;汉魏路北起永宁路、南至滨河大道,沿道路中东32.5米全线铺设电力管道的施工及该工程施工建设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6、承包方式:总承包,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7、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标为电力管道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监理标为该工程施工建设与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职务证明(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出具本单位缴纳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2013年1月以来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5、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监理标: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注册市政专业,出具本单位缴纳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2013年1月以来有1项类似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
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02月24 日至2017年03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