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苏里格气田2017年集输气干线巡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六标段)
项目编号 2017-0183064-DQYT-0013281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标段主要包含:四处外输管线B段、C段、苏1-4干线、苏1-4干线复线、苏1-8干线巡护,项目驻地陶利镇。全长227.53公里 主要分布于内蒙古乌审旗、榆林市榆阳区,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6.8℃,年降水量350-400毫米,年极端最高温36.5℃,年极端最低温-29℃。本项目主要内容见公告附件2。2.1.2招标范围:集输干线巡护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见公告附件3。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项目为连续性服务项目,服务合同第一年起始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终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服务期分类报价,费用按实际工作量结算;第一年期满后,中标人可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签约价格不变并经考核合格的条件下,按年续签合同。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再续签合同;同时退出第三采气厂服务区域,且三年内不得承包第三采气厂类似业务: (一)年度内发生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年度内发生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年度内违反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被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通报或被省级或以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四)油田公司范围内发生监守自盗、里勾外连盗卖油品及石油物资器材年度内达到1起; (五)油田公司范围内部违反信访条例,发生上访、非法串联、集会、组织或煽动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年度内达到1次; (六)发生连带油田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七)两年有重大失信行为; (八)与业务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未达到100%; (九)业务承包队伍内部各类人员,发生严重侵害人身安全、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或者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生监守自盗案件引发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严重社会影响等后果。 2.3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2近五年有类似的管线巡护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需按管理职能设队长、队内设班长,其中管理人员需有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验;巡护人员配备不低于16人(不含司机);车辆配备不低于3辆(车型为皮卡车,车况良好,使用年限3年及以内);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现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8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