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对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满足招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景洪市曼点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车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HXJ2017001
1.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3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预算2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1.4质保期:按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
1.7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1.9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2.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资金及完成项目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2.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生产或者经营销售范围符合采购商品。
2.3 投标人须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投标人能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2.4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需提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将本次采购的全部产品按招标人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后,协助使用单位按照规定的采购清单和有关标准,对全部所采购清单内的全部产品进行验收。
2.5投标人如为西双版纳州外供应商必须提供快速响应服务,须提供本地化的售后服务机构或者售后服务点的合同或者协议1份,项目负责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售后详细地址1份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OEM产品。所投产品必须注明:品牌、规格、型号等详细参数及彩图片。
3.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