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纪委讯问室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
邀请单位:省广(福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九万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福州紫恒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消防总队纪委讯问室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审核金额149764元,发包价14090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消防总队纪委讯问室改造工程及配套安装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976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8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