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交警大队新建车管所及事故处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
淅川县交警大队新建车管所及事故处理综合业务用房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淅川县交警大队新建车管所及事故处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淅川县交警大队新建车管所及事故处理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淅川GTXH-2017-010
2.3、项目地点:淅川县
2.4、招标范围:建设一栋3层框架结构业务用房楼,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362.67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项目工期:120天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4、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投标报名
4.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 2 月 24 日至2017年 3 月 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