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一期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一期工程已由绩溪县发改委[2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试点补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4000M、3座污水提升泵站(含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人行道、砼路面及绿化带破坏恢复等等。预算约2200万元。
2.2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其中施工阶段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程颁发交工证书之日起计)。
2.3 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本项目监理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安徽省住建厅建市[2014]186号文件规定任职条件。
3.3投标人应于开标日之前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与信用管理平台完成基础信息登记。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9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在线支付,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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