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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中转站设备及专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中转站设备及专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受河南新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的委托,对其新乡经济技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中转站设备及专用车辆采购项目招标

受河南新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的委托,对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中转站设备及专用车辆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招标编号: KF-2017-021
二、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技术标准、要求。
2、供货期:20日历天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采购预算:55万元,
5、分包情况:分为一个标包,不允许分包,所采购的垃圾中转站设备及配套车辆应为同一供应商。
6、设备维护期限:3年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书;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条件并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车辆能够在相关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上牌。
4、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要求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资质原件。以上资质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投标文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采购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文件费按标段现场收取,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本。
3、公告期:自2017年 2月24日至2017年 3月2日止。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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