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液氨采购项目-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3月二级集中招标-招标四部。
2、工程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4、招标范围:
液氨采购项目-大唐七台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2017年3月二级集中招标-招标四部,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货期:2017年-2018年(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6.2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产品的供货合同不少于三份。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要求:
(1)用于本项目的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化学危险物品准运证》,并且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产品相符。
(2)用于本项目的 运输车辆具备:①机动车辆行驶证;②与核准经营范围及本次招标产品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③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3)用于本项目的驾驶员具备:驾驶员驾驶证及《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4)用于本项目押运员具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6.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合同包中同时投标。
6.5本标段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投标,制造商和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商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代理商同时必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制造商作为投标人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人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8、投标及招标文件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
8.3标书费:571元。
8.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8.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3月21日10时0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及确认投标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