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羊峡库区格尔木市大格勒乡人畜安全饮水改造工程招标(资格后审)
龙羊峡库区格尔木市大格勒乡人畜安全饮水改造工程招标(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龙羊峡库区格尔木市大格勒乡人畜安全饮水改造工程由青海省移民安置局及青海省财政厅以青移安[2016]16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大格勒乡人民政府,现委托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格尔木市大格勒乡。
(2)招标内容:铺设管道49724.09m,其中主干管4421.18m,管径DN250;支管4903.1m、分支管13695.23m,支管和分支管管径根据所控制区域用水量分别采用DN125、DN110、DN250;巷管道13704.58m,管径DN50;入户管13000m,管径DN32,所有管道采用承压0.6Mpa的PE80管材。
新建1000m?蓄水池1座;各类阀门井688座,其中控制井7座、分水井44座、入户井637座,均为砖砌体。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工期
1 龙羊峡库区格尔木市大格勒乡人畜安全饮水改造工程(施工) 引水和灌溉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 开始日期:2017年03月25日
结束日期:2017年06月2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省内外投标人需持有青海省水利厅核发的有效的登记备案核准证,省外投标人需持有青海省住建厅核发的进青备案手续。
3.5投标单位未被青海省及海西州及格尔木市相关监督部门限制投标资格。
3.6 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4日至2017年02月28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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