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电力监控系统、AC10kV开关柜继电保护装置设备采购项目[0702-1740CITC2522]-招标公告
吉林 2017-02-27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主要联系中心城北部与长东北地区,一期工程全长13.16km,设站12座,最大站间距2402.44m,最小站间距640.19m,平均站间距1180.22m,共设换乘站4座。全线除起点站北环路站及终点站太平村站为11m岛式车站,其余均为站台宽5m的侧式车站。线路在一期工程终点设置太平村车辆段,占地约17公顷,同步建设1座控制中心。
招标范围:
本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电力监控系统、AC10kV开关柜继电保护装置设备的设备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卸货、安装督导、调试、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计划供货期:60天,具体交货期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展确定。
交货地点: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投标人须是本项目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得到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制造商和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所投设备自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个类似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近3年(2013年度~2015年度)未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的查询结果为“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形式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 2 月 27 日到2017年 3 月 3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