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六盘山分公司办公楼治安保卫服务项目二次变更招标公告
宁夏 2017-02-27
宁夏 2017-02-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 1 服务地点:
2.1.1 公司办公楼: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富安西巷 2 号写字楼 ;
2.1.2 宁东一、二期风电场: 灵武 市 马家滩镇杨家卷湾村;
2.1.3 宁东五、六期风电场: 灵武 市 白土岗乡星火村 ;
2.1.4 武塬风电场: 中卫 市 海原县海城镇武塬村 ;
2.1.5 曹洼一、二期风电场: 中卫市海原县曹洼乡脱烈村 ;
2.1.6 曹洼三至八期风电场: 中卫市海原县贾塘乡黄坪村 ;
2.1.7 南华山风电场: 中卫市海原县红羊乡老虎村 ;
2.1.8 月亮山风电场: 固原市西吉县新营乡上白城村。
2 .2 服务内容:
2.2.1 招标人 公司及各风电场 办公楼区域的治安、保卫的管理,并协助处理 招标人 办公楼区域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 ;
2.2.2 全面负责 招标人 办公楼区域治安保卫、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2.2.3 负责 招标人 办公楼区域消防、车辆、物资、人员出入登记、检查工作;
2.2.4 全面负责大门岗、停车场、办公楼的日常保卫与治安巡逻工作 ;
2.2.5 其他治安保卫事项。
2.3 服务期限: 1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下列资格条件中列明的文件(复印件)。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在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f.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投标 。
( 5 )近3 年内 不存在 合同违约、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 的情况 。
(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专用资质要求
有《劳务派遣资格证》或《物业服务资格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3.1.3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从事物业服务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 年具有在五大国有发电集团工作业绩。
3.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2 )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3 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 3 年亏损的投标人。
4. 招标 文件 的获取
4 .1公司资质 及投标回函 提交期限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2 月 2 5 日至 2017 年 3 月 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超期视为无效。
本招标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 1 服务地点:
2.1.1 公司办公楼: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富安西巷 2 号写字楼 ;
2.1.2 宁东一、二期风电场: 灵武 市 马家滩镇杨家卷湾村;
2.1.3 宁东五、六期风电场: 灵武 市 白土岗乡星火村 ;
2.1.4 武塬风电场: 中卫 市 海原县海城镇武塬村 ;
2.1.5 曹洼一、二期风电场: 中卫市海原县曹洼乡脱烈村 ;
2.1.6 曹洼三至八期风电场: 中卫市海原县贾塘乡黄坪村 ;
2.1.7 南华山风电场: 中卫市海原县红羊乡老虎村 ;
2.1.8 月亮山风电场: 固原市西吉县新营乡上白城村。
2 .2 服务内容:
2.2.1 招标人 公司及各风电场 办公楼区域的治安、保卫的管理,并协助处理 招标人 办公楼区域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 ;
2.2.2 全面负责 招标人 办公楼区域治安保卫、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2.2.3 负责 招标人 办公楼区域消防、车辆、物资、人员出入登记、检查工作;
2.2.4 全面负责大门岗、停车场、办公楼的日常保卫与治安巡逻工作 ;
2.2.5 其他治安保卫事项。
2.3 服务期限: 1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下列资格条件中列明的文件(复印件)。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注册资本在 5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f.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投标 。
( 5 )近3 年内 不存在 合同违约、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 的情况 。
(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专用资质要求
有《劳务派遣资格证》或《物业服务资格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3.1.3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从事物业服务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 年具有在五大国有发电集团工作业绩。
3.3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 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2 )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4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3 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 3 年亏损的投标人。
4. 招标 文件 的获取
4 .1公司资质 及投标回函 提交期限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2 月 2 5 日至 2017 年 3 月 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超期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