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7.5MW光伏扶贫项目光伏厂区电缆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受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临县7.5MW光伏扶贫项目光伏厂区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临县7.5MW光伏扶贫项目光伏厂区电缆采购
2.2项目编号: SXZL2017HWMX015
2.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光伏电缆 GF-WDZCEE23-125 DC1800V,2*4mm2 米 39045
2 电力电缆 ZRC-YJY23-0.6/1kV-3*25mm2 米 6212
3 电力电缆 ZRC-YJY23-0.6/1kV-3*150mm2 米 5930
4 通讯电缆 四芯双绞线铠装,线芯≥1.5mm2 米 6800
注:各类电缆受制于布置条件,仅能初步确定电缆规格型号和数量,不能作为施工图深度工程量,最终订货量以设计单位电缆清册为准,招标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注册资本金须在2亿元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光伏系列产品辐照安全许可证、国家认可的试验单位签署的电缆型式检验报告3份。
投标人须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业绩要求: 近3年(2014年2月至今)累计10亿电缆销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4.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8涉及专利产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件,存在专利纠纷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7日至2017年03月03日(节假日上班),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