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中医院医疗设备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招标项目名称:宜阳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2招标项目编号:HNQYLY(2017)011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6-08-642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3.1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3.2预算金额:标段一预算控制金额19万元,标段二预算控制金额15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4.1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全自动血流变分析仪一台;
第二标段: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一台;
4.2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质量要求;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1
全自动血流变分析仪
1台
1、粘度测量范围0-60mPa.s。
2、加样量全血≤700ul,血浆≤200ul。
3、质控 具有原厂配套的经药监局注册的非牛顿流体质控物。
4、样品盘 大于等于90孔全开放,可互换式样品盘。
2
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1台
1.支持颅内外血管常规检测、体检等功能。
2. 设备通过CE、FDA认证。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否)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生产企业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并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劣迹,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
6.3投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设备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开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有设备的授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6.4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投标人需提供,否则其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分(北京时间)。
9.2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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