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鲁能公馆A地块消防工程招标
1、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ZC2017-Z-G-021号
(2)采购项目名称及范围:苏州鲁能公馆A地块消防工程。
(3)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完工期限:95天。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7)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8)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报名时须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带好原件,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方为报名成功):
(1)资格预审申请函(格式自制);
(2)若报名经办人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若报名经办人为非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报名经办人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的连续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及原件(或网上查询记录);
(3)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文件、验收报告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在封面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以上资料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资格预审材料递交时间:
(1)时间:2017年3月3日9:00~11:00;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