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2017年度渤海碧海行动沉船清除打捞工程。
三、沉船打捞作业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沉船打捞方案,报海事部门评估,并报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批;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安排船舶设备与人员进场作业,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沉船扫测、探摸、打捞、存油及存货清理、残骸处理、防止环境污染等工程相关事项;
3、沉船清除打捞效果以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扫测为准。
四、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考虑到本项目的重大性、专业性和复杂性,合格的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为: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颁发的“海上一级”打捞能力与信用评估等级证书。
3、投标人须自有2艘或以上潜水工作母船、2艘以上大型浮吊(总起重能力不低于5000吨)、2艘以上海洋拖轮(其中至少1艘的功率为8000kW以上),打捞总抬浮能力不低于10000吨,溢油应急回收设备2套以上。
4、投标人须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并在投标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于2012年前注册成立,投标人应提供2013、2014和2015年度审计报告。
6、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和未进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声明。
7、投标主体与合同主体一致,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将工程拆解分包。
8、投标人须有最近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9、保险要求:工程船自身油污责任险需由保险公司承保。
注:以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符合性审查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