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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四路18号院(丙院)改造工程7、8、9、10号楼供配电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1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纬四路18号院(丙院)改造工程7、8、9、10号楼供配电工程招标本招标项目纬四路18号院(丙院)改造工程己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纬四路18号院(丙院)改造工程7、8、9、10号楼供配电工程招标

本招标项目纬四路18号院(丙院)改造工程己获得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南省省直机关房地产服务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配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纬四路18号院(丙院)改造工程7、8、9、10号楼供配电工程
招标编号:FWZX-2017-02
2.2 建设概况:纬四路18号院(丙院)位于郑州市纬二路与经三路交叉口西北角,规划建设4幢高层住宅楼和地下车库。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7号楼、8号楼及所属地下车库已竣工,二期9号、10号楼及所属地下车库主体结构已封顶,处于后期装修阶段。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如下:纬四路18号院(丙院)改造工程7、8、9、10号楼四栋住宅楼及相应的公用附属设施配电工程,总负荷5090kVA。其中居民用电总量为3660KVA,为单电源供电,供本期居民生活用电;商业及公共用电总容量为1430KVA,要求双电源供电。
2.3招标范围:纬四路18号院(丙院)改造工程7、8、9、10号楼供配电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范围内材料设备(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高压电缆等)采购、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办理规划外线破路手续、送电手续并正式送电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拟投设备已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办理过资质查验且资质未过期。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信誉的电力设施施工企业,并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办理过资质查验且资质未过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肆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办理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原件;
3.2 财务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连续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原件的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600万元及以上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报名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及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5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未过期)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600万元及以上项目业绩,报名时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网络查询页、单位近两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相关业绩合同原件及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更换。施工人员具备进网施工作业资格证。
3.6其他要求:
3.6.1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报名时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等;
3.6.2 廉洁承诺: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应做出书面廉洁承诺(盖章有效),在本次投标活动中不进行商业贿赂,不搞串标、围标等非法投标活动;
3.6.3代表本单位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报名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近半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资格审查方式。
五、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 2 月 21 日至2017年 2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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