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能南京电厂(以下简称华能南京电厂)2号机组A修部分测点管路及执行机构检修项目已由华能南京电厂招标领导小组批准,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华能南京电厂,项目单位为华能南京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大厂凤凰南路98号;
2.2工程内容:华能南京电厂2号机组A修部分测点管路及执行机构检修;
2.3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4、项目工期要求:2017年4 月 17日至2017年6 月5 日。
2.5、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3.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专业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五级。
3.2.2投标企业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可供查询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三年内在江苏范围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热工设备的检修相关业绩,无不良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投标前必须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工作范围及工作量,拟投标的技术文件必须达到华能南京电厂招标技术规范书要求。
3.2.6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5.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3月 1日12:00起至2017年 3月 8日12: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