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2017-03-02
受华电宿州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宿州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日常维护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标段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宿州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
三、招标编号:HDSWZ-SCZB2017032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工程内容:
华电宿州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一期2×12.5MW中温中压机组,现需对#1、2机组日常维护工作进行外委,主要包括#1、2机组及公用系统设备、生产辅助系统设备合同期内的一切检修、消缺工作(机组大修除外)及设备系统的定期试验检查工作;甲方临修、事故性抢修工作;日常运行设备的定期保养、定期巡检、设备保洁工作和现场施工结束后的设备标识恢复、卫生清理、班组建设、物资盘点申报、台账记录、定期工作计划编制及总结上报、费用控制统计、反措预防性试验技术监督计划编制实施、相关外协单位配合工作、配合上级公司检查并完成整改闭环。
六、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宿州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日常维护业务外包项目。
2、工程规模:2×12.5MW火电机组。
3、本期规模:同上。
4、建设地址:安徽省宿州市。
5、投资方及投资比例:自筹。
七、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由低至高依次为: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二级、一级、特级);或具有单台火电机组装机容量30MW及以上且具有检修能力的发电企业(必须提供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行检修能力证明);或营业执照包含“电力检修”或“电力维护”的企业。上述资质应同时具有电监办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电力设施承修许可四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资质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五年内同类业绩(指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火电检修业绩,投标文件必须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不少于3项。
4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特别提示: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方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
2、时间: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7日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