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7-07-2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秀山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700万元
重庆市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重庆市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2]5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与业主自筹,项目业主与招标人均为秀山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污水处理厂工程所属的二期工程的施工建设、运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秀山县乌杨街道工业园区内。
2.2 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515.96平方米(其中:建筑物面积约1423.74平方米、构筑物面积约4092.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及道路工程、土建工程、自控设备安装工程、厂区内综合管网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工艺工程,不含厂区外管网工程。工程费用约2700.00万元。
该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7500.00立方米/日,设计平均小时流量为312.50立方米/日,总变化系数Kz=1.64,厂区管网总长约4298.00米。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粗、细格栅+旋流沉砂+絮凝沉淀+调节+厌氧+缺氧+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消毒”的处理方式,污泥处理采用带式预脱水压滤一体机处理,经干化后的污泥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出水采用二氧化氯消毒。正式运营期间(即:试运营调试期结束),污水处理后的出水水质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
2.3 计划工期:施工建设工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为准;运营管理服务期限为 5 年,具体起、止时间在运营合同中另行约定。
2.4 招标范围:(1)按照重庆市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投用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实体工程的施工建设工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及道路工程、土建工程、自控设备安装工程、厂区内综合管网安装工程、电气工程、工艺工程,不含厂区外管网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并负责完成整个污水处理设施系统进水试运营调试之前所涉及的全部设施设备的单机与系统调试。
(2)按照运营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标准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重庆市秀山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二期)所涵盖的整个污水处理设施系统进行运营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对整个污水处理设施系统进行试运营调试,对整个污水处理设施系统(含:各类设备、管网、检查井、提升泵站等)进行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管理、巡检,运营期内各类设施(备)的大修理与中(小)修理,水质检测,污泥无害化处理,根据设施(备)运行的折旧状况与届时国家所执行的环保标准编制相应的设施(备)更新(技改)方案与预算并报业主同意后予以实施等各项运营管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业绩、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建设、运营能力,并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服务能力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或各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工业废水处理二级及以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
3.2 按照《关于印发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6]22号)的规定,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还须完成入渝信息报送工作并已被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或者具备仍在有效期内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05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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