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
华能满洲里热电厂锅炉浇注料施工工程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能满洲里热电厂锅炉浇注料施工工程
2.2项目地点:满洲里热电厂及其一、二分厂。
2.3招标范围:满洲里热电厂#17锅炉、一分厂#46锅炉、二分厂#13锅炉浇注料修复工程,包括浇注料的制造
和供货,原有浇注料的拆除和修复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
2.4质保期:1年
2.5工程结算方式:综合单价不变,按月据实结算,付90%结算款,留10%质保金。
2.6.报价范围如下:
序号 工程内容 单位 型号(投标方填写) 暂定数量 备注
1 耐磨耐火可塑料 吨 80
2 高强耐磨浇注料 吨 40
3 轻质保温浇注料 吨 15
4 可塑料结合剂 吨 4
5 高温胶 吨 6
6 高温耐磨涂料 吨 10
7 耐火砖 吨 5
8 保温砖 吨 2
9 耐热钢筋 吨 1
10 硅酸铝纤维板 立方米 15
2.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17年12月20日。
2.8.投标单位投标前需对工程内容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统一时间组织踏勘。踏勘请与招标人联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地位,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900万
元。
2.投标人具有窑炉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设计、生产和制造耐火材料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
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
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不能作
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ISO管理体系三项证书(环境、质量、安全)。
8.业绩要求:提供三年内不少于5项75t/h及以上锅炉浇注料维修的业绩,其中1项业绩必须是呼伦贝尔地区的锅
炉浇注料维修业绩 (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9.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10.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 03 月 01 日9:00起至2017年 03 月 07 日17:00止,
联系人:陈工
手机:15210323921,010-53310966
邮箱:3356669237@qq.com
QQ:3356669237(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微信:Cml19961226(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入网注册事宜。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