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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溪路(沅水四桥-太阳大道)新建工程检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X(沅水四桥-太阳大道)新建工程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招【2014】27X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融资自筹。

一、招标条件
X(沅水四桥-太阳大道)新建工程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招【2014】27X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融资自筹。XX的委托,现对该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此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DJZ(2017)1-011
2.2工程概况:X工程总投资估算约X万元,南起沅水四桥,北止太阳大道,X全长13.144公里,全线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沅水四桥X路幅宽46米,X至太X幅宽60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分为三个标段
A标段:桩号为K0+000-K5+600,长5.6公里;
B标段:桩号为K5+600-K9+580,长3.98公里(含南湖港中桥);
C标段:桩号为K9+580-K13+144,长3.564公里(含上南湖港大桥,三星港中桥)。
2.4A标段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X元,B标段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X元,C标段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X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本项目控制价按100%的检测频率计算所得,实际检测频率按业主的书面指令确定,X报告为准且不超过上限值)。
2.5招标范围: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标准和相关检测规范并提供满足竣工验收要求的资料(检测工作范围不仅限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完成除成桥检测外的竣工验收所需要所有检测任务,并招标人不再追加任何与检测相关的费用)。
2.6检测服务期: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检测机构,X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X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X”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企业X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和项目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见证取样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并且取得省级X颁发年检合格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同X颁发的检测员证(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本项目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3.4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本项目常驻现场人员至少为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专项检测人员4人)必X颁发的检测员证(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且应注册在本单位。所有本项目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岗位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7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符合条件的单位只能参加其中二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报名须知:
4.1报名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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