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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地铁劳动保护用品一揽子(BPA)采购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文件编号:TX-2京港地铁劳动保护用品一揽子(BPA)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致各潜在投标人:为配合京港地铁劳动保护用品需求,本公

招标文件编号:TX-2
京港地铁劳动保护用品一揽子(BPA)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配合京港地铁劳动保护用品需求,本公司计划对京港地铁劳动保护用品一揽子BPA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参见附件5)。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企业注册X成立三年(含)及以上。
3.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可提供近叁年由注册会计师X内部财务报表。
4.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业绩及商业信誉,无不良的诉讼记录等,并须提供相关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
5. 投标人应具有(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主营业务应为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主营劳动防护用品的承诺函。
2) 投标人应为:霍尼韦尔(Honeywell)或3M、梅思安(MSA)、代尔塔(DELTA)、杜邦 (Dupont)、诺斯(NORTH)品牌授权经销商,需提供不少于一家品牌近两年代理授权书,且提供代理品牌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
6. 投标人仓储要求:
X有合法的服务机构或稳定的技术维护队伍,能够提供长期服务,且具备一定规模的劳保防护用品仓储场地并支持现场考察;
7. 投标人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同类产品单次或年度供货合同金额60万元以上的劳动保护用品供货项目业绩,并提供供货证明或供货合同复印件。
8. 其它要求:投标人在相关行业有不良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分包、转包、联合体单位参与报价。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3月15日10:00前,按照附件1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报名,资格预审文件须装订并密封。通过资格预审并接受邀请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报价。本公司X(电话:XX,邮件: Xmtr.X 地址 :XXX,邮编 X)。本项目预计发标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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