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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广宇一期2017年1、2月综合利用后剩余渣、灰、石膏的拉运及灰渣场地维护工程招标再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XX委托,X一期2135MW机组2017年1、2月综合利用后剩余渣、灰、石膏的拉运及灰渣场地维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XX委托,X一期2×135MW机组2017年1、2月综合利用后剩余渣、灰、石膏的拉运及灰渣场地维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地点:X符村         
2、招标内容:X每年产生的灰渣、灰、石膏综合利用后的剩余部分从#1、#2机组锅炉渣库、X贮灰场(或拉运至其他处置场地,其他处置场地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X2001)的要求,必须具备合法环保手续)。
二、投标人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良好的X,经济状况良好;
     3、企业运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的状态;
    4、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X行政处罚;
    5、运输车辆符合交通、运管及环评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6、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者应提供让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投标人须提供下述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X》。原件备查;
(b)投标人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量相似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履行的合同情况并提供使用证明;
(c)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具有合格的运输车辆数量及证明文件;
(d)投标人具备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的渠道,提供与综合利用单位的合作协议。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2017年3月9日(节假日除外)的工作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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