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州市仓山供销社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仓山供销社仓山区朝阳路150号菖蒲新区2号楼1层店面及2层非住宅用途房产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供销社仓山区朝阳路150号菖蒲新区2号楼1层店面及2层非住宅用途房产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FXZB-2017010
(元/年) 用途
1 1-1 仓山区朝阳路150号菖蒲新区2号楼1层店面房产租赁 五年 1层店面用途为超市,面积约538.88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219800 超市
2 2-1 仓山区朝阳路150号菖蒲新区2号楼2层非住宅用途房产租赁 2层非住宅用途为办公场所使用,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如:歌厅娱乐场所等环保部门不允许的项目)。
面积约1049.92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189000 办公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1、凡有能力承接本次招标项目所述的内容,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条件的境内法人或自然人。2、投标人为企业法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5)提供承租本标的经营方案。3、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2)提供承租本标的经营方案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捺印,并有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03日 08:30 至 2017年03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