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吴江汾湖古镇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水环境改善服务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7-S-G-035号
二、招标内容:水环境改善服务项目
三、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一)合格投标单位一般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合格投标单位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的以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投标单位符合上述“(二)合格投标单位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证书证明文件,上述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后退还。
2.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一)合格投标单位一般资格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0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