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
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标书电子版下载),公示期间为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701D94N074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采购医疗设备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9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全功能呼吸机 1套 人民币40万元
2 多用途呼吸机 4套 人民币150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具备有效的厂家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6.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
7.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8.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企业法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3月4日至 2017年3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网购或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