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2017年至2019年车辆维修保养[招标编号:HLZB-2017-03-02 ]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云南电力试验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车辆2017年至2019年的日常维修服务。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资金计划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计划完成时间
3.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为2017年至2019年车辆维修保养[招标编号:HLZB-2017-03-02],主要内容如下:
对车辆提供日常维修服务,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普修、大修等项目,以清洁、紧固、润滑为中心内容,对发动机、灯光仪表、机油、行驶部分、冷却水系统,防冻液,发动机、曲轴箱及机油量检查更换、轮胎气压、车身及底盘等项目,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和材料更换,对油电路故障甄别排除,对行驶5000公里的车辆,定期检查维护,定期检查维护(详见技术文件)。
3.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2019年12月31日全年。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投标人必须是国家、交通部或当地权威机构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批复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
(3)为便于车辆保养、维修,必须在昆明市云电科技园20km范围内设有维修厂房。
(4)能够提供省内道路紧急救援的能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标段)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认为需要填写的特殊条件):
无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条件的投标单位,视为合格投标方,可参与投标。如投标方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方的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5.2出售时间:2017年03月04日至2017年03月08日17:00时(现场截止时间每日17: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