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麟游县镇头小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拟就麟游县镇头小学会议室、仪器室、舞蹈室、书法美术室内部设施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麟游县镇头小学会议室、仪器室、舞蹈室、书法美术室内部 设施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YQ00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会议室、仪器室、舞蹈室、书法美术室内部设施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辅助教学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32万元
六、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申请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或设备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如果是设备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厂商对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厂家直投不需提供设备授权;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预审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