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冈供电局2017年生产及管理车辆日常维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资金来源为省级公司投资,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服务规模:佛冈供电局2017年生产及管理车辆日常维修,项目预算为90万元。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17年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故障维修及大修。本项目共为3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佛冈供电局2017年生产及管理车辆日常维修(第1标段)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轮胎、机油销售等内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6)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佛冈供电局2017年生产及管理车辆日常维修(第2、3标段)
(1)具有三类机动车维修及以上资格;
(2)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3名及以上有从业资格证维修人员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8)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不可兼中,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3 月 3 日至2017年 3 月 9 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