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投标活动,山西省忻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对2017年度需要招标的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代理范围
1、2017年度实施的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的招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且具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资格。
2、投标人近3年内(2014年1月至今,以所代理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应至少完成过下列业绩,并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投标人承担过的高速公路业绩其中标结果公示须在国内项目属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或相关官网上可查询;
(1)近3年内(2014年1月至今,以所代理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项以上(含3项)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或施工监理的招标代理工作(其中工程施工代理工作至少完成过2项),并同时具备3项以上(含3项)高速公路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的招标或竞争性谈判工作;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每个投标人只可对1个标段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7、代理机构必需在山西省太原市区设有固定场所的办事机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期间,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