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6地块1号楼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6地块1号楼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京发改[2013]4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乾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626地块1号楼显示屏采购及安装工程
2.2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35482m2
2.3 供货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村2号地
2.4 计划供货周期 6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招标清单中的LED的供货、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售后服务。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 其他:
(1)设计图纸情况:已完成;
(2)场地准备情况等:已具备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月16日-2017年2月15日)具有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显示屏销售业绩。
(4)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5. 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 1 时至 4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