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荆州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交通[2010]1022号文)批准建设,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交通(2010)1473号)批准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包括政府补助、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1#~3#泊位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长江中游沙市河段的箕子附近,下距荆州长江大桥约7公里。新建6个1000吨级泊位,其中4个高桩梁板结构的件杂货泊位,设计年吞吐能力为100万吨;2个浮码头结构的散货泊位,设计年吞吐能力90万吨。
本次招标范围为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工程的1#-3#泊位相关起重机设备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检测、交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质量保证等(即交钥匙项目),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划分、编号及计划工期详见本公告后附表1-1 《标段划分、主要采购内容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与业绩)要求表》,设备开始生产的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3.1 凡具备表1-1所列资质条件,并在业绩、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合同要求的生产厂家均可提出投标申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 3 月 3 日8:30至2017年 3 月 10 日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