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FDLCG-167
招标范围: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全性能检验与金属监督检验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
3.3、拟派本项目主要专业的设备检验工程师必须具备曾担任300 MW及以上火电机组项目设备检验工程师的资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至少3个300 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检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财产纠纷;
3.6、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关系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个标段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限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